web3.0钱包有哪些

首頁智財訊息

臺灣商標法修正公布與CPTPP相關(guān)的部分條文

臺灣政府為推動加入CPTPP (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(xié)定,英文名稱為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-Pacific Partnership,簡稱CPTPP),已於2022年5月4日修正公布商標法 第68、70、95、96、97條條文,其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核定公告。

上述商標法修正部分條文相關(guān)修正重點如下:

  • 對於仿冒商標,修法前規(guī)定行為人必須「明知」才構(gòu)成侵害的要件。然而依CPTPP規(guī)定的商標民事侵權(quán)責任,包括明知(knowing)或可得而知(with reasonable grounds to know)之情形均應負損害賠償責任,其中,可得而知指間接故意或及有認識之過失。因司法實務上認為明知僅限於直接故意,對間接故意及過失無法主張侵權(quán)行為,故修正後商標法已刪除明知要件,將參照一般民事?lián)p害賠償,以故意或過失作為主觀歸責條件。§68
  • 參照 CPTPP規(guī)定對於仿冒相同(identical)或無法相區(qū)別(cannot be distinguished from)商標之標籤或包裝而為用於他人註冊商標同一商品或服務者,增訂仿冒商標或團體商標的標籤、吊牌、包裝等行為之刑罰規(guī)定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,且明定其亦適用於透過電子媒體或網(wǎng)路方式之行為。§95
  • 修正仿冒證明標章的標籤、吊牌、包裝等行為之刑罰規(guī)定,以涵蓋輸出或輸入行為、並刪除明知之主觀要件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,且明定其亦適用於透過電子媒體或網(wǎng)路方式之行為。§96
  • 對於販賣及意圖販賣他人所為侵權(quán)商品等行為之刑罰規(guī)定,刪除明知之主觀要件。§97

臺灣商標法修正公布與CPTPP相關(guān)的部分條文